秦皇岛兴龙轮毂有限公司 绿色、自动化铝合金车轮喷涂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0-05-20作者:

秦皇岛兴龙轮毂有限公司 绿色、自动化铝合金车轮喷涂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秦皇岛兴龙轮毂有限公司绿色、自动化铝合金车轮喷涂产线建设项目已经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冀秦区审备[20207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我公司现将该项目的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绿色、自动化铝合金车轮喷涂产线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西道7号。

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原有厂房14355平方米,对动力管网重新设计、增容,购置喷涂生产线、物流辊道等设备共计19台(套),建成年喷涂400万只绿色、自动化铝合金车轮喷涂产线。

5、项目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秦皇岛兴龙轮毂有限公司现有工程生产厂区主要为黑龙江西道的老厂区,主要包括年产50万只铝合金汽车车轮项目、年产80万只铝合金汽车车轮项目、年产100万只铝合金汽车车轮项目及年产 120 万只高强度、轻量化铝合金汽车轮毂项目。

现有工程燃用天然气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达标排放。喷粉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二级标准中染料尘排放限值。喷漆废气、烘干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1表面涂装业有机废气排放口”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现有工程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秦皇岛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

现有工程生产中产生的噪声均达标。

现有工程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秦皇岛兴龙轮毂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佐静    联系电话:0335-7078765

电子邮箱:22150901 @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河北启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将意见写在“公众意见表”内,并将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其它有效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秦皇岛兴龙轮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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